2022年1月11日 星期二

感想与摘录:《嬉皮青春》

 

乔帮主是资优生,学校测试后安排他跳两级,他爸慎重考虑后跳了一级直接高一,结果中学部太强了,他去上学第一天警察抓走八个(轮奸),每天都看到砍人打架,他年纪小被bully,回去对他爸说转学,不转不上了,Paul一咬牙买了个学区房(其实离原来的只有3 miles),新学校非常棒(就是cupertino high)

乔帮主从小就有怀疑精神,父母带他每周去教堂,有一次他看到生活杂志登了一群饥饿儿童的封面,问牧师上帝是不是无所不知?牧师:是的。乔帮主拿出那个杂志说这些孩子他知道吗?牧师说,你年纪小可能不理解,但上帝知道的。他没说啥走了,当即决定绝不和这样的上帝发生任何联系。后来他信了佛教。

乔布斯爸爸搬到山景城是妈妈的主意,她还是喜欢加州。那是一片正在发展的新市镇,Paul也很快找到工作,业余买破老爷车改装后卖掉赚钱,乔布斯说五十块买,改装修理好后卖250,还可以避税。后来paul看到邻居做地产经纪挺赚钱,觉得自己不比他差应该也能赚钱,考了牌去做地产经纪,结果入不敷支

乔布斯妈妈以前是不用上班的,Paul做地产经纪失败后不得不二按房产应付每日花费,她只好出来上班,做bookkeeper。乔布斯后来回忆这段生活时为他爸开脱说,做地产经纪你得会忽悠,我爸爸不是那种销售员,他太诚实了。(但他本人可是非常会忽悠)

乔帮主父母很早就告诉他是领养的,他也一直觉得没啥,直到六岁时隔壁小女孩儿说,那就是说你的亲生父母不想要你了?他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哭着跑回去了,但养父母非常平静的安抚他说,不是他们不要你了,是我们特意选了你。养父母在乔布斯心中地位崇高直到他表现出资优天分,发现自己比爸爸还聪明。

乔帮主爸爸那一代,汽车是geek的,他爸爸经常便宜收购破车拆零件卖或者组装后高价出售,乔布斯则精于芯片,他这一代是电子业的黄金时代,他也经常低价买集成电路拆芯片高价卖,和他爸精通汽车一样他精通电路。有次他缺一个电路板,直接打给HP老板(那时候电话都在黄页上)要了一个。

老板赏识他让他去工作--其实就是流水线上组装电路板,但他兴奋异常,别的工人对这个野心勃勃并且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工作的小屁孩儿都不太爽,天真的乔布斯有次兴奋的对他主管说我好喜欢这个(电子版)好喜欢这个,你最喜欢啥?他主管模仿他的语调说:我好喜欢操逼,我好喜欢操逼。( I love this stuff, I love this stuff, and then I asked him what he liked to do best. And he said, "To fuck, to fuck.")这是因为流水线上都是产业工人大老粗,所以很快乔布斯就在休息时间跑二楼和工程师混了,工程师喜欢他。

十五岁时,他爸发挥所长给他组装了人生的第一部车:Nash Metropolitan 加MG的引擎,现在回看这车酷毙了,但当时他不喜欢,先开着,自己攒钱换了辆红色Fiat850,他爸帮他inspect的。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到用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时的喜悦。

乔帮主十五岁开始抽大麻,LSD,Acid变成生活日常,他爸发现了非常愤怒,让他承诺不再抽,他拒绝。那时风起云涌的嬉皮士运动的大幕正在缓缓拉开,乔布斯也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除了他热爱的电子,他开始大量听音乐,看文学作品(最喜欢莎翁的李尔王和那部令人头痛的梅尔维尔的白鲸记,迪兰托马斯)

原來blue box并没有赚多少钱,造价40,打算卖150,乔布斯在一家pizza店吃饭时,热情的向邻座推销,邻座大哥看他演示完之后说,不错,跟我去车上拿钱吧,乔帮主跟出去这哥们直接拿了把枪指着他打劫了。非常好玩的是这哥们儿还留了电话,说管用就给钱,后来乔帮主还真打回去了,哥们儿说不会用。乔帮主热情的约人家在公园见再给演示一遍,后来想了想放弃了。赔了40块。这次合作奠定了woziniak和乔帮主未来的合作方式和方向。其实blue box还是挺有技术含量的,沃兹尼亚克设计了电路,乔帮主设计了计数器,但marketing和sales,主要是乔帮主做了。

个人奋斗固然重要,历史的选择也很重要,乔布斯成长的时代真是黄金时代。无论科学还是艺术都是黄金时代,我生活这个时代,真垃圾,科学和艺术都垃圾。后面写苹果的初创到成功有非常详细的资料,可见那时的工程师,投资人都满腔热情,满脑子改变世界的真诚想法,而不是像现在投资人和扎投资的人都TMD是一群目光短浅的大忽悠。(像 bad blood这样的少女乔布斯)

沃兹尼亚克的爸爸给他的身教是诚实而低调,因此他从小就讨厌比较强势,高调的人,这是他后来和乔帮主分道扬镳的性格因素之一(被骗,加上看着对方太串不爽),乔帮主是那种非常喜欢拉风感觉的人。

乔帮主和所有青春期男孩一样叛逆,先因为吸大麻和父亲争吵,之后中学毕业向家人宣布和布伦南同居搬出去住,老父亲快被气死了(over my dead body)但他啥也没说收拾衣服扭头走了。Paul想起曾经对他生母的承诺要把他送进大学。乔布斯选择了里德学院--当时最贵的艺术学校。虽然斯坦福就在他家门口,乔布斯除了里德学院哪儿也不去,Paul只好咬牙给他报了。送他去学校时他不让父母进校园。后来他罕有的感到内疚,这件事是其中之一:他们付出了那么多,我却连校园都不让他们进。 当时关于越战的运动已近尾声,校园里也没有前几年那么风起云涌,大学生的兴趣重新转向对个人(而不是大时代)的关注。

校园里弥漫着冥想的风气,这个时期乔布斯逐渐向佛教靠拢,同时还疯狂实验了节食素食和各种奇特的饮食(曾经连吃了一周胡萝卜整个人都橙色了)乔帮主后来回忆这段时间对他影响非常大,冥想修行彻底改变了他,影响和发展了他关于intuiation 的设想。他的确是有慧根的人。那时他们抽麻烟用药,冥想。

乔帮主也不是完全任性的叛逆青年,他发现里德学院非常神奇:它是一所深具波西米亚气质和嬉皮气质(自由奔放追求自然)的学院,但同时对学业的要求非常严格。沃兹尼亚克来看他时,他指着课表说,你看,我得上这么多课,太操蛋了。沃兹尼亚克说,正常啊,这课安排都是有道理的(他那时在斯坦福)。

然而当时正在找寻生活目标人生意义的乔帮主一点儿也不想上这些课,但又心疼爸妈交这么高的学费,于是决定退学,教导主任同意了,不用交钱,但也没把他赶出校园,于是他开始到处混课上--比如去上舞蹈课,有美女看,课程也很有意思,旁听书法课--这个大家都知道了,改变了个人电脑字体设计的时刻。

乔帮主过着清教徒的生活(不一定是因为没钱,主要是为了修炼),周末照样去庙里混斋饭吃,平时缺钱了就随便打打工,就这样在里德学院又混了一年半才回家。

乔帮主自认他的性格塑造主要靠LSD和大麻等药物,这些药物令他发现人生的另一面。中间也有不少领路人。其中之一是Robert Friedland,此人也是个传奇。乔帮主认识他的机缘非常奇特:他卖IBM打印机给Robert,送去时他正在宿舍和女友做爱,乔帮主一看不方便,扭头出去了,他起身叫他回来坐等他完事儿。

乔帮主当时一起修炼的室友认为他的现实扭曲力场就是和Friedland学的,Friedland带他去附近一个庙宇混斋饭吃,晚上在那儿尝试各种药物又唱又跳,释放自我,寻找成佛的机缘,乔帮主那时还是个nurd,害羞腼腆,他大部分后来的金牌销售以及说服人的特质,学习自Friedland。

Friedland当时还帮一个富翁打理苹果园,把苹果园改造成一个公社,欢迎各路禅修爱好者嬉皮波西米亚人士来无偿劳动,乔帮主主要负责剪枝,后来他睡在厨房时发现这个社会主义公社里的人竟然半夜起来互相偷对方冰箱里的食物,觉得讽刺又搞笑,于是离开了农场

Friedland后来成了矿主(世界各地都有矿)千万富翁,艾萨克森采访他时给乔帮主打了个电话,乔帮主说“你要提防他哦,他的矿被人告污染环境,去年打给我让我去克林顿那儿帮他斡旋一下,我没答应。” 总之,此人是个特别有魅力的精神领袖型人物,我觉得不是精神领袖是断不可能做到一边谈事儿一边做爱的。

“最后你发现你精神导师变成了个名副其实的掘金者,这事儿挺讽刺的”乔帮主后来回忆说。在苹果园时,乔帮主实验了吃吃吐吐大法,友人还以为他厌食症,其实只是fasting的试验,他说饿一星期光喝水和吃绿叶菜人非常精神,能光脚走回加州。

重读

 


去年花了半年时间重读了一次《Steve Jobs》,这真是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才刚开始读英文书,记得很清楚读了一年两个月才读完,还有一些部分是囫囵吞枣。这次我力图把每个句子都读懂,花了更多的时间理解长句子,但仍然只用了半年时间。可能因为这些年读多了英文书,能力提升了。

四十岁后读书和看电影都是奢侈的,所以选择非常谨慎,宁可重读好书也不敢贸然开始读一些时下热门的书了。去年仅有的几个月自由窗口期,我去过不同的书店,发现没有任何一家书店可以找到《Steve Jobs》了,这本书是他过世那年(2011年)出的,十年过去了。我手上有三本,两本精装一本平装,都是在二手书店买的。但读的这两遍都是电子书。

迄今为止我读过和乔布斯有关的书有:《becoming Steve Jobs》一个商业记者写的,略微有点儿粉丝视角。这本Issaccson写的,稍显商业经管视角,还有他女儿写的《Small Fry》,个人生活写的最多。综合这三本书,我可以得到一个更立体的乔布斯。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天才,教主级的人物,乔布斯的人生非常值得了解,但大家都对那些哗众取宠的事件,报道一拥而上,一知半解的贴了标签,流传成为江湖传奇一样的小故事,人们对乔布斯的印象充满了传奇,误解,刻板印象。当他高高在上,活在这些误解和传奇中时,他的人生对普通人的启迪也就无从谈起了。我建议有时间大家都可以读读这本厚实的传记,把乔帮主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对每个人认识自己的人生也不无裨益。

Issaccson的这本书偏重于商业角度,写个人生活着墨不多(也可能是他的访谈没有得到足够多的个人生活信息),大致写了他的童年,高中,历次创业和企业管理的详细经过。正如全书最后总结的,乔布斯以一人之力革新了数个行业:手机,音乐,动画,零售商铺。写了他的成长,他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源头--美国的嬉皮运动,禅宗等东方宗教,极简主义。努力理清了几次重大变故里的人物关系和商业背景(被逐出苹果,收购皮克斯以及皮克斯的发展,重回苹果,配股权问题,和Google的诉讼与和解,和微软的诉讼与和解,与各大唱片公司的谈判等等)这些故事都非常精彩,既有乔布斯的魄力也有各个行业发展的大潮涌动。

乔布斯不是每次都成功,事实上他看错形势,执行失败也很多(NeXT即是其中一个),乔布斯不是不做市场调研,他可能比任何人做的都仔细,只是他不一定采用调研结果。

他身上既有liberal的精神内核又有中产保守家庭教育的烙印(例如苹果关于色情内容的审查)这些都不是简单的黑白二分。乔布斯是嬉皮运动背景下长大的,意识形态内核是liberal,但他又和大部分liberal不太一样,言行到身体都比较一致的不太尊重人(更遑论肤色了),喜欢金色长发白人美女,超级不爱做慈善公益。他对待民主共和党的总统没有太大分别,奥巴马当选后他有次问过手下:为啥奥巴马还没打电话给我?奥巴马有次请了几个科技大佬去白宫提意见,他也是非常不客气和骂自己员工一样发言。批评奥巴马团队,尖锐的批评教师工会以及整个工会系统。

这次重读我特别留意乔布斯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电视听过的音乐,试图从他的知识结构去理解他的思想和行为,但可惜关于这些的内容太少了,提到过的书也只有《禅者的初心》《Autobiography of Yogi》(他在印度感染痢疾差点儿挂了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影印版,死前在飞机上又读它的电子版)寥寥几本,但他和那个风起云涌时代的年轻人一样都读过不少英语经典。音乐基本是beatles和bob Dylan为主,乔布斯最喜欢的音乐是Bob Dylan的,他是幸福的,到他去世,他的偶像歌手还在创作和发新专辑。这些是他的精神食粮,他也引用Bob Dylan从不插电到插电的变化来解释自己对产品的直觉。不忘初心,初心即是创新,必须一直改变。

乔帮主最后的岁月和他生病到过世的过程,非常令人感慨,他对东方宗教的迷恋成就了他人生的事业,但他的反智主义(相信直觉),对“自然疗法”和现实扭曲力场的迷信,都拖延了治疗,因此导致病情恶化,终于无力回天。我记得看过《六十分》访谈他的朋友和前同事,其实晚期他是有些后悔的,所以劝朋友不要尝试那些乱七八糟的疗法了。体检时发现胰腺肿瘤,是良性的,医疗团队建议手术切除以绝后患,他拒绝打开自己身体,开始尝试食料和各种草药疗法,劳伦说服他动手术时肿瘤已经变恶性并且开始扩散,最后经历了换肝,放疗化疗以及最新标靶药物治疗还是回天乏力,他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最后的访谈里他清楚的谈到他不相信上帝也不太相信佛教的轮回,人死了就是死了,就像开关关上了,这就是我为何不在iPhone上设置关机按钮。

乔布斯去世超过十年了而苹果也早已不是他的苹果,尽管他生前宏愿之一是打造一个永续的优秀公司(另一个是做出伟大产品)千百年而屹立不倒。我不会假设乔布斯还在生苹果会如何发展,经他手的产品让人触摸到人类可以达到的科技上的,美学上的,工艺上的顶峰。上个月朋友送我一个日本的铸铁水壶,精巧简约易用,从这些生活中的产品上,我们看到人类对完美和谐的追求。乔布斯在复杂如操作系统这样的产品上,集多人智慧,做到了简约和谐,接近完美,仅此一点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读传记理解这些商业的科技的决策过程不难,难的是理解他的家事,他对子女的态度,以及江湖流传的怪脾气,对这个问题,他生前最后的访谈里做了自我解释,大意是想达到一个目标总得有人做丑人,没人愿意做我就做。沟通简单粗暴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人生时间有限,直来直去最省时间(your idea sucks!)而且我出身于一个中产之家,不懂那么多的委婉修辞。这样的解释不足够理解他怎么都不愿分原始股给其中一个创始人,不足够理解他对待Lisa的态度(Lisa在《Small Fry》里有更详细的描写),不足够理解他开着跑车带当时的女友Joan Baze去YSL试衣服,试完之后自己买了几件走人。他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到现在为止无人能理解的行为。世人常说能力越大脾气越大,其实乔布斯的性格是比较一贯的,有几个和他相处不错的核心人物(例如劳伦, Jonny Ive,他另一个硬件部的头儿,皮克斯的负责人拉塞特等等),也有和他水火不容的人物,但大部分人都是不喜欢但觉得可以接受或者不得不接受他。而对大部分以乔布斯为榜样的人而言,那点儿芝麻绿豆大的本领,实在不配颐指气使,乱发脾气。本领和脾气没有必然关系,和推动项目也未必直接相关,只不过碰巧乔布斯性格如此罢了。

另外,Issacson是一流的作者,所以整本书里英语句式千变万化,表达巧妙而准确,好多词我都是第一次见,第一次看这本书时就惊叹于词汇量与大部分我读过的浅显英文著作或者新闻报道大相径庭,有时是非同寻常的词,有时是寻常词汇的不常见用法,翻了字典四五页后发现这个意思,恰如其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如果你从《Animal Farm》《Shallote's web>这种小书开始阅读英文原版,那这本是英语阅读升堂入室之作。

接下来几天我会把阅读过程中的摘录和感想陆续整理一下,和大家分享,希望喜欢读书的朋友可以潜心读读这本书,最好可以读原文。

2021年12月6日 星期一

<一部塞尔维亚电影>的政治寓意


《一部塞尔维亚电影》的确是很黄很暴力,我倒没看出什么寓意,非要寓意呢,也很直白。想一想在百度工作的人就明白了。不管你懂不懂塞尔维亚历史,都挺容易理解的  


  你把天分和技术卖给某个企业,企业让你做的事突破底线,你不干了,企业一边说没事尊重你个人选择,一边给你打鸡血,你稀里糊涂继续协助作恶,最后你帮企业做的恶回报到老婆孩子头上,受不了全家自杀了还被头条系写成社会新闻消遣。


所以,这个故事其实不搞那么黄暴可以这么描述:


一个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的计算机专业学生米洛斯,一路很顺利大学毕业,在联想,方正,中科院做过不少大项目,结婚生娃后带着老婆孩子移民海外过着半退休的生活。国外的生活挺悠闲的,老婆打点零工也能养家,但他还是耐不住寂寞,没事儿就半夜起来撸代码过瘾,有时候也翻出自己以前做过的项目研究,甚至有一天他孩子看到了,问他这是啥,他说,小孩子别问了,那是爸爸的工作。


这种生活没过多久他就有点儿无聊了,空有一身本领浪费,忽然有天,他以前项目组的一个女同事联系她,据说她也到了美国,他赴约后,这名女同事说,你别浪费自己才华了,回国创业吧,他:这靠谱吗?


她:这个人和别的老板不一样,他自己也懂技术的,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的,开的钱也不少。你想想吧。


第二天他收到电话到了一个豪宅,进去后有个人在会议室等他,握手之后说,我叫李燕鸿,久闻大名啊,他一看,果然一表人才,一开口也都是理想啊,情怀啊,报效祖国,回去开创我国互联网事业新时代这样让他热血沸腾的大词儿。接着递过来合同,李燕鸿说,你也不用细看,就看看钱吧。他一看,不能拒绝,就签了约。


回去后就带着老婆孩子飞回去和李燕鸿一起创业了。


一开始啥都挺好的,他都不用怎么发挥就把项目做完了,但他心里总觉得打鼓,不知道老板在搞啥,终于有一天老板给他个项目是用搜索结果做竞价排名,把一些医院排前面,还有一些吸引未成年人打游戏赚积分看黄片儿的骗子网站,打着儿童培训班的幌子骗钱的网站,字体加粗加大。他有点儿恼火说:我这人有个原则,骗女人孩子的事儿我不干。然后摔门走了。


开车走到半道等红绿灯时就晕倒了。


等他醒过来已经是三天后,这三天内他被李燕鸿安排的人打了兴奋剂加深度催眠,疯狂撸代码,那几个项目顺利上线,他还接到老婆电话说,回国真好,她妈妈身体不太好,现在去了莆田系的医院及时发现了癌症,马上就能治好了,孩子报了几个辅导班,每天去上完回来都很高兴。她自己也打算去莆田系医院整个容,变漂亮点儿。他崩溃了,这时发现当初介绍自己进组的同事已经被打针加班过劳死了。他用最后的力量把这真相都写进了代码后门里,跌跌撞撞跑回家发现老婆假鼻子掉下来了,孩子也打游戏看毛片看的半傻,老婆抱着他哭着说,妈妈没下手术台。他说,我们被骗了,最后仨人一块儿自杀了。


第二天新闻大标题:海归博士患抑郁杀妻子后自杀身亡。新闻内容详细描述了他在海外的悲惨生活以及国内各种机构对他的救助,最终没能救回来,非常惋惜。希望大家谨慎考虑移民海外。

2021年12月2日 星期四

《兰心大剧院》 剧情解析

 



既然没人写,我来写写吧。没看过原著,只是从电影里解读。
娄烨好喜欢拍下雨,他的电影里好多大雨倾盆的戏,数不胜数,本片的镜头晃动也比其它娄烨电影更剧烈,但和王家卫比还是稳定多了。看重庆森林是你坐着一叶扁舟在十级台风的大海上,那么《兰心大剧院》充其量不过是天星小轮过尖沙咀的感觉。晃动的镜头,粗粝的画面,灰黑的色调是这部电影风格的要素,但是不是必须?我不确定,你看李安拍《色戒》,稳稳当当,色彩讲究到旗袍的底色和针脚,不也一样精彩绝伦?这风格的要素是娄烨风格的要素,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表达这部电影的。《色戒》里对当时气氛的把握我认为比《兰》好,甚至娄烨自己拍的《紫蝴蝶》都比《兰》好,我觉得这部片是风格压倒一切的作品,爱的人可能会爱的要命,但讨厌的人敬而远之。

对娄烨电影,我经历了从看不懂而不喜欢,到非常喜欢的转变,所以分了三次看完全片,就电影内容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于堇是被法国老头从孤儿院收养培养成间谍的知名女星,当时的上海,香港都差不多,华洋杂处,四通八达,是远东不可或缺的间谍基地和情报基地。赫伯特大隐于上海二手书店,利用于堇在东南亚成功的做了好几单成功的case (于堇对谭呐说,过去这些年我去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事,有我喜欢的也有我不喜欢的,现在我只想做我喜欢的了),于堇有点儿厌倦了,加上年纪越来越大,阅尽繁华,她想和自己所爱过过平淡的生活到终老,所以她对赫伯特说:这是我最后一个角色了。老头问:啥意思?她:就是字面意思,我不再演了。老头掂量了一下也没办法,考虑到这个case非常重要而自己也年事已高,就此收手也罢。

这个case是接近小田切让演的日本密码技术专家,套出最近日本方改掉的加密方式。她成功的接近了小田切让,让他在药物的作用下深度催眠说出了电文(这里有点儿牵强,他应该只是知道加密解密,密电需要赫伯特用解密方式去破解,这样就不会出现差错了)内容:日本即将轰炸珍珠港 (就是片中说的夏威夷)因为声音很小,只有她才能听见,当时的录音设备也不行,所以出了密室后她撒了谎说下一个目标是新加坡,我不太明白她为啥撒谎。瞅了一眼原著,意思是她出于爱国爱上海的考量,这个...我不太相信。因为即便此处撒谎也不一定可以挽回上海孤岛命运,这里的逻辑太弱了。

在此任务中,华懋大酒店的老板Saul,是赫伯特从集中营救出来的犹太人,他奋不顾身的参与种种可以打击轴心国的任务,最后死于枪战。年轻演员白玫,身不由己的乱世飘萍,年轻,单纯,也在执行她的任务(协助杀死于堇的前夫--一个和汪精卫政权及国民党政权都有勾结的商人),她任务完成后未能成功脱身(主要是另一个为日本服务的制片人莫之因想泡她)死在华懋饭店。

最后日本兵找到了小田切让,他也明白自己是被深度催眠了,大批部队开向法租界的华懋大饭店,此时,一直都是抽烟喝酒说中英法日语做文戏的于堇突然上演全武行,小马哥上身,唯快不破,力不虚发打死了一堆日伪,成功冲出饭店,身中数枪但仍成功上了车,拿到自己的船票和护照。这时她做了最后的选择,明知道去船长酒吧找谭呐汇合后逃亡肯定会被日本干掉,她可以一个人跑路的,但不想自己再次不辞而别(而且不一定能活下来)毅然决定冒死赴约。(就像李慕白用最后一口气像俞秀莲表白,不愿再次错过了)

她最后死在船长酒吧,谭呐怀里,谭呐估计也被乱枪打死了。这对儿乱世儿女的故事到此终。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全面占领上海,功亏一篑的老间谍赫伯特黯然神伤,把他那本价值连城的歌德签名尼采收藏过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扔在了大街上的垃圾堆里,他曾和Saul说,不知道这个珍本怎么流落到上海的二手摊位的,这是个注脚,就是这么流离失所的,正如片中每个人一样,无法主宰自己飘零的命运。

至于戏里戏外的自然切换,色调,氛围,我不想做过多的解析,这都是技术,对普通观众而言看的是最终效果,本片的最终效果没有《紫蝴蝶》好。



不需要过度阐释的《浊水漂流》

 

《浊水漂流》令我想起差不多二十年前看的《癫佬正传》,《癫》这部戏让我开始认识香港的另一面,社工这个职业,《浊水漂流》里,社工组织拿政府的钱代表露宿者告政府(当然是不同部门)。《浊》这个电影的原型是真人真事,这则新闻我印象很深。电影里何姑娘说,其实你不一定非要道歉,庭外和解ok的,政府肯赔钱外面的人(新闻记者)都会当我们已经赢了。但辉哥坚持要一个公义。他自焚前说过三句话:政府做错事一定要道歉,不管我是吸毒者还是高尚人士,我不要和解,我要公义。这三句都是夹杂着特有的粗口以不同语调说出的,其它露宿者或明或暗怪他累街坊,不懂变通,钻牛角尖。说来也怪,香港人真的是世界上最懂得变通的人,但也是世界上最爱钻牛角尖的人--当政府触及人民底线时,坚持公义而不是和解和经济赔偿是一个公民社会的基本修养。

我不能说电影工作者借辉哥之口浇胸中块垒,但这部电影反应的香港的确是非常真实的,其中出场的深水埗明哥,甘(浩旺)神父都是真实的,故事也是真实的。片中几名“道友”颇有代表性:辉哥辉煌的岁月是那个生机勃勃的八十年代香港,即便回归前几年也“马照跑舞照跳”,他正是这样结识李丽珍演的陈妹这个角色的,可以想象年轻时的陈妹是舞场的常客。老爷是越南政治危机时逃难香港的“船民”,寻求政治避难未果,妻子儿子成功申请到政治避难去了挪威,他因为曾经有案底不能去,被迫留在香港,没有身份,不能工作只能流落街头,所以他看到“黑仔”(另一个非洲青年在港寻求政治庇护)跟随黑社会出去打架时极力劝阻:你要是犯事(违法)了,以后到哪儿都申请不到政治庇护。大胜是做装修的,收入颇丰,染上毒瘾后什么都没有了。

我不想去拔高辉哥口中“和解”的意思,我理解就是字面意思,不和解,不是不和自己和解,就是不和政府和解。老爷自杀是因为终于找到失散多年的妻子孩子,而且看到他们过得很好,他年纪一把,半生飘零,又染着毒瘾,活着也没多大意思了。这并不是和解,只是一个自我了断式的解脱。道友的最终选择各不相同,只是这个真实故事的一部分罢了,没有特别的含义。

这部电影非常不错,但比起《癫佬正传》还是少了些香港电影更人间的一面,这里导演给了大量全景式的俯拍镜头,对准高楼大厦天桥,美学上非常成功的展现了香港的不同侧面,许多新闻一样的场景,但总觉得内容上不够充分,那些新闻式的镜头的确非常写实,但真正描摹人物,完成事件还是需要更为细节的生活,例如辉哥和陈妹的前世今生。哪怕是一闪而过的几个镜头,例如《麦路人》里对郭富城和杨千嬅身世的简单交代。以及杜琪峰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熟悉的十字路口人潮涌动,交通灯提示音嘟嘟嘟嘟的声响,这些看似闲笔的镜头,迅速把人带入真实的香港,仿佛看到了无穷无尽的人生。

本片的表演无可挑剔,吴镇宇那总是惺忪浮肿的眼睛,李丽珍返璞归真平淡自然的流露,都让我们这些看过他们年轻时神采风流的人感叹。岁月荡尽浮华,锤炼了演技。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新一代香港影人的叙事风格了,无论我欣赏与否,逝去的时代一去不回了,而这已经是如今我可以期待的最好和最接近香港的部分了。

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

信我者得永生

 

宗教是这个世界上神奇的东西之一,不管你信不信它都非常神奇。
《圣母》根据真人真事儿改编,但看了原著的介绍,改编挺大的。导演其实借用这个故事想表达的和原著已经大相径庭了,但我倒是挺喜欢电影里这种探索,发人深省。

《圣母》讲了一个从小就被送到修道院的小女孩儿,长大后突然产生幻觉自己是耶稣的妻子,像鬼附身一样,连声音都变了,在那个小地方,这种神迹被院长利用作为扩大修道院“生意”的手段,她也荣升圣母,原来的圣母退位,接下来她和一个对她也有意思的女孩儿发生了双方自愿的性关系,她感受到性的快乐后很快上瘾。而此时此刻,欧洲黑死病大流行正在蔓延,原来的圣母在她逼死一个指控她神迹造假的修女后,前往上级举报她,她和调查人员回程途中感染黑死病,后来事情调查清楚,调查人员在她女仆的指引下找出了她们用来取乐的性玩具--一个用圣母像雕刻成的阳具。

神职人员以渎神罪宣告了她的火刑,然而火刑架下,她故伎重演,耶稣附身,引发了围观群众的骚乱,最后调查员被当街刺死,混乱中她的女仆带她逃离现场,一夜欢好后,她决定回去修道院继续做院长,女仆则希望她们一起远走高飞。电影到此结束。

大家看后有不同的理解,倒底她是真信还是假信,倒底她的“上身”是表演还是疾病?我没有答案,但这种思考的过程就是这部电影的意义,下面是我的理解。

她从小被送进修道院过着苦修的生活,每天读经,干活,唱圣歌,早晚祈祷,这是她生活的全部,形同枯木死灰,而大门外就是鲜活热烈的世俗生活,对一个二十多岁,在修道院生活十几年的女孩儿可以想见有多痛苦,很多压抑的潜意识可能促成了她的病症,我不确定她是计划好做圣母(可以有更大的权力)还是中间被女仆亲吻后决定要做(就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了),但她做到了--很痛苦的过程。她可能没能接触到神迹的记载,所以只做了手脚被钉出血,老院长说:头上没有荆冠的痕迹,她于是临时用玻璃片划了,她这个行为正合了院长的意愿,于是老圣母不得不交权。

这段最有意思的是高层对宗教的认知是一致的:都是假的,但可以方便统治,谋取利益。老圣母接收小女孩儿时收钱谈条件很像孙悟空在西天和阿儺谈判,阿诺说:要是人人都来白拿,我们不得喝北风啊,就收你们个成本,别逼逼了,快给钱。老圣母说的是:我们今年名额只有仨,这一千多都是候选人。贝尼蒂塔在修道院十几年这些肯定看了不少。她还会相信经上读来的东西吗?

她显然是不信的,她逼迫女仆(巴托洛梅亚)把手伸进滚水里捞纺锤后,老圣母(菲列希塔)训斥她,她说:你不是说痛苦是通向神明的渠道吗?菲列希塔说:对,但是你自己的痛苦,不是你制造给别人的痛苦。

我决定这个较量和她后来被罚去侍奉老修女时和老修女的对话是她的一种测试和确认--既然经文可以任意解释,我也能为所欲为。

这名老修女死前是绝望的,她说:都是谎言,并且死不瞑目。可见她信奉了一生的地狱天堂,以痛苦接近神,都是骗人的。她的死鼓励了克里斯蒂娜揭发贝尼蒂塔的假神迹。但她和老圣母都没有贝尼蒂塔狠,还抱有对正义或者教义的一丝丝希望,克里斯蒂娜像神父揭发了贝尼蒂塔,最后一刻,老院长没有站在她一方,贝尼蒂塔又当场上身,一场闹剧以克里斯蒂娜的自杀告终。

这一段比较有意思的是巴托洛梅亚对她的质疑,云雨之后她说现在就我们俩,而且我们俩刚做完爱,你刚高潮过,告诉我你那些装神弄鬼都是假的,贝尼蒂塔拒不承认,甚至忽然开始为自己的快感忏悔。巴托洛梅亚大为震惊,她这种震惊和那个前来调查的特使的震惊一样,特使被暴民插死,死前贝尼蒂塔上去说我会超度你不用下地狱,他说:你真的信这个?你死过一次(也是她制造的死亡-->复活-->永生的把戏),那你看到我在天堂还是地狱?她说:你在天堂。特使非常清楚按照教义自己根本不可能上天堂(他估计七罪俱全了),他冷笑道:我都要死了你都没句实话。

这两个人,情人巴托洛梅亚,将死的特使,天真的认为,即便一个大话精也不会在爱与死面前撒谎。人再虚伪,面对真爱时都是真实的,快感是真实的,需要是真实的,裸裎相见共赴巫山了,你在我的身体,我在你的身体,还有什么好隐瞒?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没必要再伪装。可是她们都没得到真实的贝尼蒂塔,她可以在爱与死前都继续伪装--以至于她自己可能真的相信自己不是在伪装。

经过一系列的起伏,她在演绎教义时变得更加从容,我认为这是她最后说服老圣母配合她计划的原因,老圣母也是长于此道的。她被审判时说我从性快感里感受到的也是基督的爱--你还能说啥?无可辩驳。圣经,或者任何经文之所以如此强大就是经文可以任意解释,这种任意解释对普通人是心灵的慰藉(可以慰藉一切烦恼痛苦),对宗教领袖就是实实在在的统治和牟利工具。

贯穿全片都是对宗教的思考:老圣母处于神性和世俗之间一个比较好的平衡,她有人性知道宗教只是工具,但欺骗也不能太过分,贝尼蒂塔烫伤巴托洛梅亚的手她惩罚她,克里斯蒂娜死后她决意除掉贝尼蒂塔。都是在维持人性和神性的平衡,她不得不借助她并不相信的神之手来解决问题。特使更不信神,他几乎是个地地道道的统治者,圆熟的运用统治者的手段(严刑逼供)维护宗教统治。克里斯蒂娜和老圣母的情况相似:她也不信什么神迹,但她觉得总要维持基本的公平正义,她甚至提出圣母要由全体修女普选产生,这就有点儿荒诞了。女仆巴托洛梅亚自始至终都是不信的(如果有神保佑为何她要经历那么多苦难,被父亲强奸),她是个单纯热烈的普通女孩儿,所以当贝尼蒂塔背叛她时,她也毫不犹豫的揭发了她。

贝尼蒂塔比较复杂,我觉得她是不信的,她搞的这一切都是装神弄鬼,她其实是因为从特使腿上拔下一个臭虫确认他感染了黑死病的,并不是她的诅咒。但是一路下来见招拆招,装着装着觉得太顺利了,自己都相信了,尝到甜头的她选择回到修道院继续做院长,巴托洛梅亚说那些暴民随时会像插死特使一样插死你的,她说:你不相信我是神的使者么?巴托洛梅亚说:我不信,然后拿出了她割伤自己手掌流血的碎瓦,她没有解释。在她看来,我之所以割伤自己扮演耶稣也是神的旨意,我所有的装神弄鬼都是神的旨意。此刻的她就像圣女贞德一样,直到她大无畏的攻城被一箭射落地下才恍然自己不是金刚不坏的圣女。

政教分离大概是人类做过最正确的事之一,人类需要精神的慰藉,更需要的是世俗的共识--也就是法律--才能和平共处下去。原始史料里的贝尼蒂塔没有这么顺利,她当了几年院长后就被揭发调查,最后在修道院囚禁了三十几年后病故,真实的贝尼蒂塔可能只是个被精神分裂症折磨被院长神父利用用完即弃的可怜女孩儿。

2021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捐肾小说门


读这篇小说之前我一直在根据报道里的只言片语想象这小说啥样,比如,我想到的一个可能是,春桃是个像罗伯迪尼洛塑造的《出租车司机》一样愤世嫉俗的人,也许她是个性工作者,见过人性的阴暗,见过光鲜人物的另一面,因此看透人世,变得非常synical,结果,有个和她毫无关系的人在她将死时捐肾给她活命,令她新生--心灵上和肉体上的重生--令她意识到原来世上真有这样善良的人。然后,情节转折,Rose(捐赠者)要求和她会面,她变成她追求自我的一部分,于是她又变回原来的自己--继续愤世嫉俗,原来人人都一样,世界没有变,世界上也没有纯粹善良的人,于是她拒绝配合她的“表演”。如果这篇小说是这样,也算是一篇合格的小说。但并不是,这篇小说没有这些起承转合。


这篇小说大意是一个中产白人女性捐出自己一个肾给了一个车祸(车祸原因很可能是酒驾)病危的华裔女性春桃,写了封信给她请求见面,春桃觉得尴尬,家住城中村且家里破乱没法见人,但也不能拒绝,于是挣扎病体去买了礼物卡片,把家里稍微拾掇了一下迎客。故事的主要冲突就是两人的见面,故事对人物的发掘也停留于此,没有任何深入。 接下来的情节有些是不同心态和身份间的误解,有些是作者刻意的安排。春桃什么也不想说,后来她老公客套话说完了也不知道怎么继续了,就离开家说:你们俩好好交流交流吧。只有两人在场,她索性破罐破摔有啥说啥了,例如还开了个蹩脚的玩笑,Rose问她车祸的事,她说我还碎了根儿肋骨,你有没有多余的?Rose十分震惊,感到尴尬,但也不好发作,又哭又笑了一阵,春桃说,你倒底想要从我这儿得到啥?Rose扭捏了半天说,我就是想跟你合个影,然后就拉着她选好了角度自拍一张,又申请在春桃家那张她奶奶留下的极具中国风味的摇椅上拍一张合影,春桃努力的配合,希望拍完赶紧走。一开始进门时Rose甚至拍了春桃拿出来招待她的Riz饼干,所以最后故事的内核肤浅的停留在Rose觉得自己付出了很多产生了圣母救世心态,但春桃认为她就是想发个朋友圈儿炫耀一下自己多么白莲花。故事到此结束了。


作者仅有的描写才华都用在营造一些误解和冲突上了,例如一进门握手时,春桃手心出汗了,握完手就在膝盖上擦了擦,给人感觉像觉得对方的手不干净一样,例如她一再描写这对立的两个人:一个白人中产不缺钱不缺爱寻找心灵的救赎,一个亚裔底层,每天面对的是不懂爱的华裔丈夫,以及我们都很熟悉的中国式父母的柯索,她的生活里没有真正关心过她,爱过她,所以她的思维方式就是凡是付出都是要求回报的,接受捐赠肾脏这个“恩情”太大了,她不知道怎么偿还,因为阶层差异产生的自卑强烈到了一定程度转化成了愤怒,嘲讽,愤世嫉俗。她无法和Rose沟通,她们站在不同的位置,无法感知对方,都不知道对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Rose不知道春桃需要的是永远不要和捐赠者联系,春桃不知道Rose需要的只是确认她的付出拯救了一个人,只需要是个正常人即可,说些客气话,做个常常往来的朋友。在这种错位里,两败俱伤。


所以,这篇小说无论从技法还是题材发掘上都不成功,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捐赠肾脏是个善举,在任何时代都是善举,而这篇小说只有在当今这个时代才能成为文学。


当今是个什么时代呢?Sonya Larson 和Dawn Darland之间的诉讼,对道德,友谊,艺术操守的拷问,都非常典型的反应了我们生活这个时代的特征,主要是两点:一是每个人都习惯了在社交网络里表演;二是文学艺术都拼命的追求政治正确和进步。


正是因为每个人都习惯了在社交网络表演,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把Dawn捐赠肾脏这件事演绎理解成为了炫耀优越感,Dawn自己说过她做决定的过程,并且通过了心理测试,但大家把她的这种表达也当成了表演的一部分。Sonya正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才创作了那篇短篇小说,这是非常悲哀的。


Sonya Larson的小说表明,她不是那种可以精神分裂的作者,她还处于我手写我心阶段,后来Dawn的律师拿到的Larson和朋友私下的小群聊天记录也证明了这一点,她就是这么理解Dawn的行为的,她不仅这么理解Dawn的捐赠,还聪明的搭乘种族冲突的快车,亚裔VS白人,底层VS中产,可以说把这个肤浅时代的红利吃到尽。


所以,错的不是Dawn,也不是Larson,首先是给与Larson这篇不成熟作品褒扬的小说杂志,其次是举办读书节的波士顿文化机构。最近这些年我的确看了不少莫名其妙的获奖作品,例如李羿云的一些短篇小说,完全就是《知音》水平,但每次都登《纽约客》,例如去年的欧亨利短篇小说奖,那个作品也就是《故事会》级的吧。要知道以前纽约客的作者可是John Updike,塞林格,海明威。


我们这个时代有好作品吗?我相信是有的,但可能没那么容易看到,好的电影得不到投资,得到投资的勉强拍出来的也得不到足够的宣传,院线里充斥着肤浅的三流影视,杂志上充斥着浅薄的三流文学。大家嘴巴里津津乐道着这些肤浅不堪的东西,称之为艺术生活,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时代。


关于二人的官司,我觉得还有些值得商榷之处,我觉得Dawn其实没必要这么小题大做的,其实这是变相的帮Sonya宣传了,她用了她发在FB的信件,在法律上构不成抄袭(因为占篇幅太少了)。我觉得她更多是感到自己被时代误解的委屈而为自己不平,她被这个时代裹挟进“炫耀优越感”的动机论中,非常难接受这种误解,于是大兴诉讼。其实她不必如此,但不如此可能我们也看不到这背后的龌龊了。


这个诉讼展示出的双方,让人从头到尾看到Sonya是怎么创作这篇小说的,显而易见,她人品不怎么样(潜伏在群组里偷偷记录素材,写好了小说也不打招呼,被人告了辩解说和你没关系等等),但我是不太赞同对作家做道德审判的,当她是个作家身份面对众人时,判断标准只有作品好坏。作品好她是个好作家,作品不行她是个差的作家,至于人品,是她作为一个普通人时的判断标准。我们知道很多艺术家是把她/他追求的艺术放在第一位的,抛妻弃子(抛夫弃子的也有,例如亦舒),欺世盗名的不少,作家对普通人负责的是他/她的作品而不是人品,当然Larson没到这种水平。


当然人人都有权因为人品否认作品。正如书法史上说颜真卿的字正直高尚,赵孟頫的字有媚骨。其实我更喜欢赵孟頫,看不出什么媚骨。但我会经常因为某个歌手忽然颂圣而不再喜欢她的歌。


看了这个诉讼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手机》这部电影里小崔和冯小刚,刘震云的故事。崔永元私底下说,冯小刚刘震云请他吃饭,到家包饺子,向他打听《实话实说》的制作情况,问了好多问题,后来就根据这个写了剧本和小说,电影出来后,许多不明真相的观众真的把严守一当成了崔永元,吕月当成了和晶(巧合吧,小崔离开实话实说后接班的的确是个女性,和晶,但他俩没啥关系),鸡贼如冯小刚,恨不能小崔告他一下,刚好可以炒作一下电影,但小崔没有配合,因为他知道在中国打官司的下场,试过了。(小崔的复仇在他们拍手机2时到来了。)


我看过电影和小说版的《手机》,我也看过崔永元的自传和他好多期节目,我觉得《手机》是个好小说,好电影,崔永元和严守一没啥关系。如果Larson这篇小说写的好,我也会认为她的小说和Dawn捐出自己的肾没啥关系。可惜,她的小说不行,变成了低级的诅咒文学,骂街文学,不管写的多高明,背后的动机都掩饰不住。这类作品往往都比较差,没多大文学价值。比如冰心骂街林徽因的《太太的客厅》李昂骂陈文茜的《北港香炉人人插》,这种骂街文学因为动机太强烈了,以至于艺术手法压不住的一股怨气,怒气,或者嘲讽的小聪明。


这一场论争中,我还看到了吴绮诗(Celeste Ng)的声音,她声援Larson(因为她们是同一个 club的)把议题拉到种族问题,大意是亚裔小说家本来就不容易出头云云。我不以为然。首先根据新闻报道明显是Dawn 挤不进她们的圈子,其次,压抑小说家出来出不来,原因很多,天时地利人和,例如现在亚裔这个种族就成了优势。


我记得哈金在访谈里说过他在大学教创意写作时和别的讲师全无来往,他说每个人都觉得可以踩我一下。那时他休息时就一个人出去散步,但哈金孜孜不倦的写,改,无论穷困潦倒的法拉盛时期还是地位稳定的波士顿大学时期,都拿出了过硬的作品,他没有加入什么圈子,也感到受排挤,但才华还是打压不了的,没有一个社会是完美的,圈子和歧视存在于每个有人的地方,但人总有机会证明自己(也许道路更曲折一些)的地方总归是更好的地方。李安说过电影界对亚裔的不公,哈金说过他的遭遇,但他们两个还是在电影和文学上奠定了自己在美国的地位。而且李安的电影和哈金的小说里,并没有什么白人主流社会对亚裔的傲慢与打压,他们都更倾向于剖析华人在美的心理更多于从种族不平等角度叙事。种族角度在如今已经变成了投机取巧的手段。当你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任何问题都可以理解成种族问题,何其方便,但问题的本质你永远也发掘不出来了。


以上就是我乱七八糟想到的,记录一下。


小说原文:https://storage.courtlistener.com/recap/gov.uscourts.mad.206189/gov.uscourts.mad.206189.1.3.pdf


报道原文:https://www.nytimes.com/2021/10/05/magazine/dorland-v-larson.html

<梦的背后>是心酸

  看了马英力制作的纪录片《梦的背后》,讲了拍摄《风中有朵雨做的云》的全过程。非常精彩,看的很过瘾。 和我的理解差不多,娄烨的电影,氛围是第一的,但他营造氛围是扎扎实实的从声光电服装等着手,务求源于真实高于真实,简单讲就是打灯要打出没打灯的效果(片中娄烨和摄像的对话:你看,这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