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了篇连岳后,有人问,有没有遇到过和连岳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当然有。比如最近连岳写这篇关于吃狗肉的正确的废话,我几乎完全不认同。
在众多抵制声中,玉林狗肉节如期开幕了。这个当地政府所谓的“民俗”节日,除了为赚钱,我实在看不到一点儿好处,据说这个所谓的民俗才22年的历史,我只想说去年买了个表and delay no more,我要是玉林人,会深以为耻。
我反对吃狗肉。
我自小喜欢狗,是因为狗的乐观、诚实,总是性高彩烈的,小时候我也养了很多猫,但并不喜欢猫这种冷淡多疑的动物,狗狗带给我的欢乐非常单纯,至今难忘。刀尔登是不喜欢狗的,他举例子说比如他搬书上楼,狗跟着跑前跑后兴高采烈,不知道瞎高兴啥,你怎么知道我搬的书里么有一本《狗肉烹调大全》。这就有点儿对狗要求过分了。
我觉得如今吃狗肉和吃鱼翅一样,不是必需,纯粹满足人的吃的欲望。当然对大部分人不能上升到佛教徒吃饭仅为饱腹的高度,就算普通人,追求吃鱼翅燕窝熊掌猴脑,并炫耀之,和炫耀自己包过多少二奶,集邮过多少女性没什么分别。狗肉至多算是“美食”一种,绝不是必需。
看BBC拍的纪录片,三只狼围攻一只带着小牛的野牛妈妈,小牛仅仅贴着妈妈左躲右闪,还是被咬的鲜血淋漓。觉得挺残忍是吧,镜头一转,三只小狼在家嗷嗷待哺,狼妈妈无功而返,最后小狼饿死了两个。这是大自然,这是生命的竞争。任何动物都得面临优胜劣汰。
但人不是这样,人的凶残超越了所有物种,以前我看到寓言说,人是世界上最凶险的动物,总觉得是玩笑,年纪越大越觉得这句话说的可真对,人不但凶险而且贪婪,不渴而饮,四季性交。食欲色欲不到死永远不能满足。今天需要狗狗看家护院,明天修起了高墙铁门,觉得狗狗没用了,就能煮了吃,或者为了几个钱卖给人煮了吃。
人要吃鹅肝,鹅肝酱,可以把鹅喂的胀死取大的肝。要吃鱼翅,可以砍鲸鱼的鳍把海水也染红,可以动用基因改造技术养出呆呆傻傻的肉鸡,呆呆傻傻的肉狗.
狗,不是拿来吃肉的(现在饲养的那些经过基因改造的肉狗除外),不能因为有人吃就觉得存在即合理,饥荒时人还吃过人呢,不能也当成“民俗”发扬光大吧。随着文明的进步,各种野蛮的行为应该是逐渐废弃,而不是牵强的说这都是“文化习俗”。
众所周知韩国是吃狗肉的大国,金基德的电影《收信人不明》甚至以收狗、杀狗作为主角的职业,但部拍摄没有一只动物受到伤害。而且这部电影对韩国这个习俗是持鄙视态度的。(所以金基德自绝于韩国人民,远赴他乡发扬自己电影事业了)
连岳写了一整篇正确的废话,自由主义,是这么说的,我无意反驳,只是我是抵制吃狗肉的人,喜欢吃的,我妨碍不了,但请不要炫耀了,没什么好炫耀的,在一个和尚眼前炫耀你会72势,没啥意义,也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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