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我在女权的表达上不直接,拐弯抹角,没有像表达我是黄丝一样直接爽利。我来仔细说说我为什么不直接,以至于不直接到霍炬认为”你就是反女权但又不敢说,借陶杰的口说“。被打上”反女权“是非常恐怖的,基本上你就是个人渣了。傻逼这么给我打标签我拉黑就行了,我认为可以展开谈谈,是针对像我朋友这样也对这个问题有误解并可能对我产生误解的人。
想谈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的明白:女权和女权的实现方式 是非常不同的两个概念,正如 民主和民主的实现方式 是非常不同的概念一样。
民主,人权,性别平等,种族平等,自由,女权,政治正确,这些理念都是非常美好的理念,我认为只要是个人,都不会反对这些理念,连共产党都说民主是个好东西。
一切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呢?就是每个个案中对这些美好的理念的实现方式。
先说女权和种族。
我所知道的女权,种族平等的实现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 me too运动
- 各种平权立法,平机会规章和公司规章,例如立法反对性别,种族歧视,公司规定管理层里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女性等。
- 最近在推上引起争议的:女性发露出腋毛的自拍。(我认为这也是实现女权的方式之一)
- 胸部解放运动,裸体(上半身)游行,还有其它各种女权运动者发起的行为艺术。
面对这些实现方式,每个人的观感合观点是不同的。我谈谈的我的观点:
我是非常支持me too运动的,me too运动的初衷是"讲出你的遭遇,我们和你在一起",一些名人,影响力大的人率先发起了这个运动,讲出自己曾经遭遇的因为身为女性的侮辱或者侵犯。这些事件有些比较近有些可能很遥远了,但对当事人而言,永远压在心里是一道过不去的坎。me too运动鼓励她们说出来,让大家觉得这些有影响力的人也有同样遭遇,我不是孤独的,我是受害者,我可以勇敢面对这件事,把它的影响减到最低的去过我正常的生活。
Me too运动引发了一些诉讼,这是应有之义,但这些诉讼未必都能成功,吕丽瑶在港的诉讼没有成功。在美国,福特教授对卡瓦纳的指控没有成功。只有电影制片人哈维斯坦入狱。
诉讼成功,不是me too运动主要的诉求。我怎么看这些诉讼呢?以下仅为我个人观点:我认为只要男方没有反诉诽谤,这些事就真实发生过,只是男女在理解感受和描述上的差异。所以我认为卡瓦纳在十七岁时侵犯过福特教授(她记不清是很正常的,慌乱的情况下),只是他觉得那不算。对吕丽瑶事件我也这么看,教练是做过侵犯的行为的。我觉得这是一个常识的思考:如果你和一个女的只有几面之缘,手都没拉过,她突然跑出来说你侵犯过她,在一个法制社会,恐怕怎么都要捍卫自己的清白。
但是,法律的程序正义导致这样的案件很难取证并入罪(韦恩斯坦这个证据太多了,录音,精液短信记录)。
关于Metoo运动,我看到过许多其它观点,例如陶杰和刘瑜,都不同程度的认为me too运动扩大化了,有点儿像文革。还有人认为me too运动对男性的打击很大。涉事的男的基本第一件事就是被迫停工--教授暂停合约或者解约,凯文史派西的片约被取消,伍迪艾伦这种扫到边儿的电影公映被取消。
我对上述这些观点持保留态度,更愿意就事论事。例如,我觉得伍迪艾伦这个案例比较复杂。不能轻易下结论。
我还看到刘瑜迅速的被批倒批臭成一个过气公知。陶杰不用说了,早就被”进步人士“打成筛子了。任何为上述事件表达不同意见的,都被打上”反女权“,”直男癌“等便捷的标签,千夫所指了。
此情此景,导致每个人针对此议题发声前都胆战心惊,不在前面加上句“我不反女权,但是...”都不敢说话了。
我认为加上这句话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这是句废话:谁会反女权呢?这句话后面想说的其实是“但是我反对这种对女权的实现方式,我不理解,我不太认同”。
女权这个理念不用讨论,不需讨论。反对和支持某些个案里打着女权旗号的女权的实现方式,是可以讨论并试着互相理解的。
再如,女性发露出腋毛的自拍。我看到后想起李安考证《色戒》时的一段文化往事,当时上海,露出腋毛是时尚女性的标志。即便如今可能不是时尚了,但男女露出腋毛都非常正常,自然,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对一些推友来说,他不能接受这种景象,对这个自拍大惊小怪。发出:啊,难看,冒犯我了 这样的惊叹,对于这种土鳖,有时间了嘲讽一下,你感到冒犯是因为推特不是围绕你转的。没时间了拉黑不看就是。但也有一些推友对这照片感到不适,但他不会直接发出这种傻逼言论,而是围绕着这个照片去表达自己的不适,这是比较文明的,我认为他需要时间去接受和理解女性露腋毛这件事--因为我在看《色戒》之前也没有特别留意过这个。也经过了一段时间。
露出腋毛自拍尚且如此,其它更为”激进“的行为艺术,一部分人不理解就更自然了。不理解的这些人发表自己反感的意见,我认为他们反感的是这种对女权理念的实现方式,而不是反对女权。不支持这种实现方式的人批评的是这种实现方式,而不是批评女权理念。当然在霍炬看来,这就是反女权,用霍炬的话说,不反川普(女权)你就不能闭嘴吗?
我认为不闭嘴是好事,因为反对女权的实现方式也能看清一个人,看清自己。支持女权的人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负反馈,更进一步推动女权运动。一个理念想要推进达到普世,是需要很多策略和努力的,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BLM也是一样道理,其实很多人反对的是一些过激的行为,并不是反对BLM这个理念。
反川普挺川普则更容易说清楚,我只对两方交锋的方法(实现方法)有兴趣,而对“反川挺川”这些理念没兴趣。
其它理念不再一一详述了,我之所以要分真假,主要在于看清这个人是反对这个理念还是仅仅反对这种方式,例如,我说那些蓝丝其实并不是反对香港人争取自由的方式(勇武,和理非),蓝丝其实就是反民主,支持警察,支持CCP来统治他们的傻逼。但那些上来就说:“我不反对你们争取民主,但你们能不能不要冲击立法会”的人,也有好几种。大部分都是傻逼,也有一些是不是,正如香港左派光谱下,也有人是真心爱国的(例如一些传统建制派,大中华胶等)。
还有就是我想顺便看清哪些人是稀里糊涂跟大队而自己其实脑子一团浆糊。这些人--正如很多推友说的,多一份力量总是好的。我非常同意,很多理念都是从跟风开始的,当且仅当这些糊里糊涂的人没有对这理念这运动造成伤害和负面影响。
我比较了解刘瑜--读过她过去所有的书,比较了解陶杰--读过他过去大部分的书,听过他十几年的节目,非常熟悉他的理念,他表达时想达到的效果我非常清楚,所以,我知道刘瑜只是对me too运动表达了自己的不太和谐的担忧,她的担忧有点儿多余,但她绝对不是个反女权的人,可是在革命小将(这些人在我看来大部分是根本没想清楚就跟潮流的)看来,只要你有一点不和谐的声音,你就是反女权,这倒是证明了刘瑜的担忧也许并不多余。
陶杰是一个比较大的话题,不在这儿展开了。我只概括一下我的观点:陶杰屡次在节目和专栏里提及me too运动,对保持me too运动的热度很有帮助。就像他曾经在节目里屡次重复:快点啊,我赞同立法23条,梁振英特首快点展开立法一直说到了林郑月娥特首。如果有傻逼断章取义把这句截出来说:“你看,陶杰支持23条立法,他这个垃圾!”这就真的贻笑大方了。他一直在节目里提23条立法和他孜孜不倦的提及me too运动,效果是一样的,因为清者自清。
另外,作为媒体人的陶杰和真诚没有一点儿关系,他不止一次说过“我是表演,我们媒体人的最高境界是人格分裂。” 董桥讽刺他是“乩童”其实和他自己的表述差不多。陶杰是香港的媒体人(抽水王),大部分香港人都能听明白看明白陶杰,《光明顶》节目持续十几年都是收听率第一,你是得出收听这个节目的香港人大部分都是傻逼的结论还是得出陶杰是个优秀的传媒人这个结论?
回到朋友问我的问题,对我的疑惑:在女权议题上你为什么拐弯抹角,不够干脆。
基于上述种种分析,我怎么干脆得了?按霍炬的要求,我应该直接点儿说我反女权。可是我反女权吗?我从来也不反女权。我争论的是一些女权运动中的个案,例如我对伍迪艾伦的事说过一些不同的声音,对卡瓦纳的事也是。在法律框架之外,这些问题要怎么讨论是值得大家探讨的。即便对陶杰的表达我也有很多不认同的,但我非常清晰的知道,陶杰不是反女权者。至于霍炬去截图陶杰专栏里“菲律宾仆人国家专栏事件”就更是班门弄斧,徒增笑柄了。
最后说说行为和言论之间的关系。华莱士在著名的访问里说了句:我们认为,一个动物走起来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它就是鸭子。毫无疑问中国政府是反对普世价值的,因为做了太多反普世价值的恶事,行为已经证明了一切,不管宪法里写的多漂亮,发言多漂亮。
但普通人不同,了解一个人没那么容易,轻易断定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是草率的。我之所以不轻易给推友贴标签就是不想因为他某一次叫的像鸭子就说他是鸭子。我发那条影视剧里的LGBT推是我欠考虑,无论内容和逻辑上都是有问题的。但我想表达的,也只是对影视剧里突出政治正确的疑惑,并不是反对平权,反对政治正确的人,那是我思考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并且我很快发现了它是有问题的专门写文章修正。我看不少推友曾经被全推鞭挞的事件,有些也是误解,然而非常遗憾,这些误解导致了多方互相拉黑,没有把这个话题争论透彻。
我写这些文章发这些推,是出于对一些长期了解的推友的尊重,也想借此机会把这些争议性很大的议题厘清一下。至于那些发推像傻逼,争论像傻逼的傻逼,早就拉黑完事儿了。
王小波写过我这辈子活着就是想认识一些有意思的人,多明白些道理。这也是我活着的目的之一。至于那些没意思的傻逼,我才懒得搭理一句,这些傻逼这辈子也没法多明白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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