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花了半年时间重读了一次《Steve Jobs》,这真是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才刚开始读英文书,记得很清楚读了一年两个月才读完,还有一些部分是囫囵吞枣。这次我力图把每个句子都读懂,花了更多的时间理解长句子,但仍然只用了半年时间。可能因为这些年读多了英文书,能力提升了。
四十岁后读书和看电影都是奢侈的,所以选择非常谨慎,宁可重读好书也不敢贸然开始读一些时下热门的书了。去年仅有的几个月自由窗口期,我去过不同的书店,发现没有任何一家书店可以找到《Steve Jobs》了,这本书是他过世那年(2011年)出的,十年过去了。我手上有三本,两本精装一本平装,都是在二手书店买的。但读的这两遍都是电子书。
迄今为止我读过和乔布斯有关的书有:《becoming Steve Jobs》一个商业记者写的,略微有点儿粉丝视角。这本Issaccson写的,稍显商业经管视角,还有他女儿写的《Small Fry》,个人生活写的最多。综合这三本书,我可以得到一个更立体的乔布斯。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天才,教主级的人物,乔布斯的人生非常值得了解,但大家都对那些哗众取宠的事件,报道一拥而上,一知半解的贴了标签,流传成为江湖传奇一样的小故事,人们对乔布斯的印象充满了传奇,误解,刻板印象。当他高高在上,活在这些误解和传奇中时,他的人生对普通人的启迪也就无从谈起了。我建议有时间大家都可以读读这本厚实的传记,把乔帮主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对每个人认识自己的人生也不无裨益。
Issaccson的这本书偏重于商业角度,写个人生活着墨不多(也可能是他的访谈没有得到足够多的个人生活信息),大致写了他的童年,高中,历次创业和企业管理的详细经过。正如全书最后总结的,乔布斯以一人之力革新了数个行业:手机,音乐,动画,零售商铺。写了他的成长,他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源头--美国的嬉皮运动,禅宗等东方宗教,极简主义。努力理清了几次重大变故里的人物关系和商业背景(被逐出苹果,收购皮克斯以及皮克斯的发展,重回苹果,配股权问题,和Google的诉讼与和解,和微软的诉讼与和解,与各大唱片公司的谈判等等)这些故事都非常精彩,既有乔布斯的魄力也有各个行业发展的大潮涌动。
乔布斯不是每次都成功,事实上他看错形势,执行失败也很多(NeXT即是其中一个),乔布斯不是不做市场调研,他可能比任何人做的都仔细,只是他不一定采用调研结果。
他身上既有liberal的精神内核又有中产保守家庭教育的烙印(例如苹果关于色情内容的审查)这些都不是简单的黑白二分。乔布斯是嬉皮运动背景下长大的,意识形态内核是liberal,但他又和大部分liberal不太一样,言行到身体都比较一致的不太尊重人(更遑论肤色了),喜欢金色长发白人美女,超级不爱做慈善公益。他对待民主共和党的总统没有太大分别,奥巴马当选后他有次问过手下:为啥奥巴马还没打电话给我?奥巴马有次请了几个科技大佬去白宫提意见,他也是非常不客气和骂自己员工一样发言。批评奥巴马团队,尖锐的批评教师工会以及整个工会系统。
这次重读我特别留意乔布斯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电视听过的音乐,试图从他的知识结构去理解他的思想和行为,但可惜关于这些的内容太少了,提到过的书也只有《禅者的初心》《Autobiography of Yogi》(他在印度感染痢疾差点儿挂了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影印版,死前在飞机上又读它的电子版)寥寥几本,但他和那个风起云涌时代的年轻人一样都读过不少英语经典。音乐基本是beatles和bob Dylan为主,乔布斯最喜欢的音乐是Bob Dylan的,他是幸福的,到他去世,他的偶像歌手还在创作和发新专辑。这些是他的精神食粮,他也引用Bob Dylan从不插电到插电的变化来解释自己对产品的直觉。不忘初心,初心即是创新,必须一直改变。
乔帮主最后的岁月和他生病到过世的过程,非常令人感慨,他对东方宗教的迷恋成就了他人生的事业,但他的反智主义(相信直觉),对“自然疗法”和现实扭曲力场的迷信,都拖延了治疗,因此导致病情恶化,终于无力回天。我记得看过《六十分》访谈他的朋友和前同事,其实晚期他是有些后悔的,所以劝朋友不要尝试那些乱七八糟的疗法了。体检时发现胰腺肿瘤,是良性的,医疗团队建议手术切除以绝后患,他拒绝打开自己身体,开始尝试食料和各种草药疗法,劳伦说服他动手术时肿瘤已经变恶性并且开始扩散,最后经历了换肝,放疗化疗以及最新标靶药物治疗还是回天乏力,他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最后的访谈里他清楚的谈到他不相信上帝也不太相信佛教的轮回,人死了就是死了,就像开关关上了,这就是我为何不在iPhone上设置关机按钮。
乔布斯去世超过十年了而苹果也早已不是他的苹果,尽管他生前宏愿之一是打造一个永续的优秀公司(另一个是做出伟大产品)千百年而屹立不倒。我不会假设乔布斯还在生苹果会如何发展,经他手的产品让人触摸到人类可以达到的科技上的,美学上的,工艺上的顶峰。上个月朋友送我一个日本的铸铁水壶,精巧简约易用,从这些生活中的产品上,我们看到人类对完美和谐的追求。乔布斯在复杂如操作系统这样的产品上,集多人智慧,做到了简约和谐,接近完美,仅此一点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读传记理解这些商业的科技的决策过程不难,难的是理解他的家事,他对子女的态度,以及江湖流传的怪脾气,对这个问题,他生前最后的访谈里做了自我解释,大意是想达到一个目标总得有人做丑人,没人愿意做我就做。沟通简单粗暴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人生时间有限,直来直去最省时间(your idea sucks!)而且我出身于一个中产之家,不懂那么多的委婉修辞。这样的解释不足够理解他怎么都不愿分原始股给其中一个创始人,不足够理解他对待Lisa的态度(Lisa在《Small Fry》里有更详细的描写),不足够理解他开着跑车带当时的女友Joan Baze去YSL试衣服,试完之后自己买了几件走人。他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到现在为止无人能理解的行为。世人常说能力越大脾气越大,其实乔布斯的性格是比较一贯的,有几个和他相处不错的核心人物(例如劳伦, Jonny Ive,他另一个硬件部的头儿,皮克斯的负责人拉塞特等等),也有和他水火不容的人物,但大部分人都是不喜欢但觉得可以接受或者不得不接受他。而对大部分以乔布斯为榜样的人而言,那点儿芝麻绿豆大的本领,实在不配颐指气使,乱发脾气。本领和脾气没有必然关系,和推动项目也未必直接相关,只不过碰巧乔布斯性格如此罢了。
另外,Issacson是一流的作者,所以整本书里英语句式千变万化,表达巧妙而准确,好多词我都是第一次见,第一次看这本书时就惊叹于词汇量与大部分我读过的浅显英文著作或者新闻报道大相径庭,有时是非同寻常的词,有时是寻常词汇的不常见用法,翻了字典四五页后发现这个意思,恰如其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如果你从《Animal Farm》《Shallote's web>这种小书开始阅读英文原版,那这本是英语阅读升堂入室之作。
接下来几天我会把阅读过程中的摘录和感想陆续整理一下,和大家分享,希望喜欢读书的朋友可以潜心读读这本书,最好可以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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