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 星期二

感想与摘录:《嬉皮青春》

 

乔帮主是资优生,学校测试后安排他跳两级,他爸慎重考虑后跳了一级直接高一,结果中学部太强了,他去上学第一天警察抓走八个(轮奸),每天都看到砍人打架,他年纪小被bully,回去对他爸说转学,不转不上了,Paul一咬牙买了个学区房(其实离原来的只有3 miles),新学校非常棒(就是cupertino high)

乔帮主从小就有怀疑精神,父母带他每周去教堂,有一次他看到生活杂志登了一群饥饿儿童的封面,问牧师上帝是不是无所不知?牧师:是的。乔帮主拿出那个杂志说这些孩子他知道吗?牧师说,你年纪小可能不理解,但上帝知道的。他没说啥走了,当即决定绝不和这样的上帝发生任何联系。后来他信了佛教。

乔布斯爸爸搬到山景城是妈妈的主意,她还是喜欢加州。那是一片正在发展的新市镇,Paul也很快找到工作,业余买破老爷车改装后卖掉赚钱,乔布斯说五十块买,改装修理好后卖250,还可以避税。后来paul看到邻居做地产经纪挺赚钱,觉得自己不比他差应该也能赚钱,考了牌去做地产经纪,结果入不敷支

乔布斯妈妈以前是不用上班的,Paul做地产经纪失败后不得不二按房产应付每日花费,她只好出来上班,做bookkeeper。乔布斯后来回忆这段生活时为他爸开脱说,做地产经纪你得会忽悠,我爸爸不是那种销售员,他太诚实了。(但他本人可是非常会忽悠)

乔帮主父母很早就告诉他是领养的,他也一直觉得没啥,直到六岁时隔壁小女孩儿说,那就是说你的亲生父母不想要你了?他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哭着跑回去了,但养父母非常平静的安抚他说,不是他们不要你了,是我们特意选了你。养父母在乔布斯心中地位崇高直到他表现出资优天分,发现自己比爸爸还聪明。

乔帮主爸爸那一代,汽车是geek的,他爸爸经常便宜收购破车拆零件卖或者组装后高价出售,乔布斯则精于芯片,他这一代是电子业的黄金时代,他也经常低价买集成电路拆芯片高价卖,和他爸精通汽车一样他精通电路。有次他缺一个电路板,直接打给HP老板(那时候电话都在黄页上)要了一个。

老板赏识他让他去工作--其实就是流水线上组装电路板,但他兴奋异常,别的工人对这个野心勃勃并且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工作的小屁孩儿都不太爽,天真的乔布斯有次兴奋的对他主管说我好喜欢这个(电子版)好喜欢这个,你最喜欢啥?他主管模仿他的语调说:我好喜欢操逼,我好喜欢操逼。( I love this stuff, I love this stuff, and then I asked him what he liked to do best. And he said, "To fuck, to fuck.")这是因为流水线上都是产业工人大老粗,所以很快乔布斯就在休息时间跑二楼和工程师混了,工程师喜欢他。

十五岁时,他爸发挥所长给他组装了人生的第一部车:Nash Metropolitan 加MG的引擎,现在回看这车酷毙了,但当时他不喜欢,先开着,自己攒钱换了辆红色Fiat850,他爸帮他inspect的。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到用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时的喜悦。

乔帮主十五岁开始抽大麻,LSD,Acid变成生活日常,他爸发现了非常愤怒,让他承诺不再抽,他拒绝。那时风起云涌的嬉皮士运动的大幕正在缓缓拉开,乔布斯也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除了他热爱的电子,他开始大量听音乐,看文学作品(最喜欢莎翁的李尔王和那部令人头痛的梅尔维尔的白鲸记,迪兰托马斯)

原來blue box并没有赚多少钱,造价40,打算卖150,乔布斯在一家pizza店吃饭时,热情的向邻座推销,邻座大哥看他演示完之后说,不错,跟我去车上拿钱吧,乔帮主跟出去这哥们直接拿了把枪指着他打劫了。非常好玩的是这哥们儿还留了电话,说管用就给钱,后来乔帮主还真打回去了,哥们儿说不会用。乔帮主热情的约人家在公园见再给演示一遍,后来想了想放弃了。赔了40块。这次合作奠定了woziniak和乔帮主未来的合作方式和方向。其实blue box还是挺有技术含量的,沃兹尼亚克设计了电路,乔帮主设计了计数器,但marketing和sales,主要是乔帮主做了。

个人奋斗固然重要,历史的选择也很重要,乔布斯成长的时代真是黄金时代。无论科学还是艺术都是黄金时代,我生活这个时代,真垃圾,科学和艺术都垃圾。后面写苹果的初创到成功有非常详细的资料,可见那时的工程师,投资人都满腔热情,满脑子改变世界的真诚想法,而不是像现在投资人和扎投资的人都TMD是一群目光短浅的大忽悠。(像 bad blood这样的少女乔布斯)

沃兹尼亚克的爸爸给他的身教是诚实而低调,因此他从小就讨厌比较强势,高调的人,这是他后来和乔帮主分道扬镳的性格因素之一(被骗,加上看着对方太串不爽),乔帮主是那种非常喜欢拉风感觉的人。

乔帮主和所有青春期男孩一样叛逆,先因为吸大麻和父亲争吵,之后中学毕业向家人宣布和布伦南同居搬出去住,老父亲快被气死了(over my dead body)但他啥也没说收拾衣服扭头走了。Paul想起曾经对他生母的承诺要把他送进大学。乔布斯选择了里德学院--当时最贵的艺术学校。虽然斯坦福就在他家门口,乔布斯除了里德学院哪儿也不去,Paul只好咬牙给他报了。送他去学校时他不让父母进校园。后来他罕有的感到内疚,这件事是其中之一:他们付出了那么多,我却连校园都不让他们进。 当时关于越战的运动已近尾声,校园里也没有前几年那么风起云涌,大学生的兴趣重新转向对个人(而不是大时代)的关注。

校园里弥漫着冥想的风气,这个时期乔布斯逐渐向佛教靠拢,同时还疯狂实验了节食素食和各种奇特的饮食(曾经连吃了一周胡萝卜整个人都橙色了)乔帮主后来回忆这段时间对他影响非常大,冥想修行彻底改变了他,影响和发展了他关于intuiation 的设想。他的确是有慧根的人。那时他们抽麻烟用药,冥想。

乔帮主也不是完全任性的叛逆青年,他发现里德学院非常神奇:它是一所深具波西米亚气质和嬉皮气质(自由奔放追求自然)的学院,但同时对学业的要求非常严格。沃兹尼亚克来看他时,他指着课表说,你看,我得上这么多课,太操蛋了。沃兹尼亚克说,正常啊,这课安排都是有道理的(他那时在斯坦福)。

然而当时正在找寻生活目标人生意义的乔帮主一点儿也不想上这些课,但又心疼爸妈交这么高的学费,于是决定退学,教导主任同意了,不用交钱,但也没把他赶出校园,于是他开始到处混课上--比如去上舞蹈课,有美女看,课程也很有意思,旁听书法课--这个大家都知道了,改变了个人电脑字体设计的时刻。

乔帮主过着清教徒的生活(不一定是因为没钱,主要是为了修炼),周末照样去庙里混斋饭吃,平时缺钱了就随便打打工,就这样在里德学院又混了一年半才回家。

乔帮主自认他的性格塑造主要靠LSD和大麻等药物,这些药物令他发现人生的另一面。中间也有不少领路人。其中之一是Robert Friedland,此人也是个传奇。乔帮主认识他的机缘非常奇特:他卖IBM打印机给Robert,送去时他正在宿舍和女友做爱,乔帮主一看不方便,扭头出去了,他起身叫他回来坐等他完事儿。

乔帮主当时一起修炼的室友认为他的现实扭曲力场就是和Friedland学的,Friedland带他去附近一个庙宇混斋饭吃,晚上在那儿尝试各种药物又唱又跳,释放自我,寻找成佛的机缘,乔帮主那时还是个nurd,害羞腼腆,他大部分后来的金牌销售以及说服人的特质,学习自Friedland。

Friedland当时还帮一个富翁打理苹果园,把苹果园改造成一个公社,欢迎各路禅修爱好者嬉皮波西米亚人士来无偿劳动,乔帮主主要负责剪枝,后来他睡在厨房时发现这个社会主义公社里的人竟然半夜起来互相偷对方冰箱里的食物,觉得讽刺又搞笑,于是离开了农场

Friedland后来成了矿主(世界各地都有矿)千万富翁,艾萨克森采访他时给乔帮主打了个电话,乔帮主说“你要提防他哦,他的矿被人告污染环境,去年打给我让我去克林顿那儿帮他斡旋一下,我没答应。” 总之,此人是个特别有魅力的精神领袖型人物,我觉得不是精神领袖是断不可能做到一边谈事儿一边做爱的。

“最后你发现你精神导师变成了个名副其实的掘金者,这事儿挺讽刺的”乔帮主后来回忆说。在苹果园时,乔帮主实验了吃吃吐吐大法,友人还以为他厌食症,其实只是fasting的试验,他说饿一星期光喝水和吃绿叶菜人非常精神,能光脚走回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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