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那几家食肆不配合苹果日报记者报道,主要不是自己心虚,而是怕了苹果的记者^_^.
苹果日报执行主编 对地沟油报道的回应:
對於別的媒體的批評和指摘,沙膽虹一向少理。正如肥佬黎成日講,自己日日鬧人,亦唔係永遠啱晒,俾人鬧吓,就算人哋未必啱晒咪由得佢囉。但閱讀了《信報》二月四日林天悟一篇〈害人的地溝油報道〉,教沙膽虹忍不住要反駁一下。
首先,關於永興油廠的部份,《信報》文章指食環署化驗永興食油樣本,雖證實致癌物質苯並(a)芘超標,是歐盟標準三倍,但無超出國家標準;《蘋果》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報道後,令永興油廠結業,還慘被拖欠百萬元貨款而瀕臨破產。
永興油廠的確衞生環境惡劣,有相為證;而本報取得的永興花生油樣本,化驗結果確含致癌物苯並(a)芘每公斤6.3微克,是歐盟標準的三倍,難道這亦不值得提醒市民嗎?況且,本報亦盡了記者責任,走訪永興,怎料永興負責人竟撒天下之大謊,指他們生產的並非食用油,而是機油和給化妝品用的,並聲稱永興出售的油不會交予酒樓食肆。若然永興是光明正大,又何須這樣騙記者?其實,記者一個多月來,不斷跟蹤,發現永興的確有供油給食肆。既然證實永興出售的食油含致癌物超標,而且供應到全港九新界食肆,廣大市民消費者有機會常常幫襯,天天吃落肚,《蘋果》當然有責任讓公眾知道,提醒市民注意亦不對?《信報》文章引述無綫《新聞透視》指一碟燒臘飯所含的苯並(a)芘比一湯匙的油還要多,吃下風險不高,沙膽虹不知這是否事實,但苯並(a)芘既被定為一級致癌物,有誰敢說吃下風險不高。永興因報道被拖欠貨款,大可循民事途徑索償,根本與報道無關。
第二,就《蘋果》點名向永興取油的十三間食肆,《信報》文章指食環署的樣本顯示它們的食油含苯並(a)芘並沒有超出任何標準,而這些被點名的食肆慘淡經營,部份恐難經營下去。
《蘋果》與這些食肆無仇無怨,是經過一個多月跟蹤才追查到永興送油的食肆名單,亦嘗試逐間採訪,部份有回應,都承認訂購永興的花生油,部份卻選擇不予回應。其中有回應的嘉豪酒店、權發飯店和裕滿人家,都負責任地表示唔會再用,即時倒晒或停止入貨。記者亦很希望十三間食肆願意提供他們的食油樣本供本報化驗,可惜他們拒絕,因考慮到公眾知情權及健康攸關而將食肆名單公開。至於食環署其後抽查十三間食肆的食油,化驗結果含苯並(a)芘沒超標,沙膽虹就不知何解,或許那些食油已非購自永興的食油樣本。
《信報》口口聲聲說傳媒有權,卻欺弱小,《蘋果》其實已盡了記者採訪的責任,採訪永興負責人被人謊言欺騙,採訪從永興取油的食肆,希望他們提供樣本化驗亦不果,部份更拒絕回應。記者並非政府,亦非警察,只能盡採訪責任,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真相。對於這個健康攸關的大事,公眾絕對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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